顶点文学 > 都市小说 > 东京首富:从割韭菜开始 > 第一百一十四章 社长,又是我叛变了
    五十万股本田股票是什么概念?
    在当下,本田公司已经发行了差不多八亿股。
    五十万股这个数字很微弱。
    但是,这里面有个核心关键点就是,个人持股和公司持股是不同的。
    一家投行或者其他的公司持有五十万股本田股票,那么在本田这里什么也不是。
    但一个人,一个个体持有五十万股本田股票,就可以算做是个人投资人中的大户了。
    五十万股没能力影响本田的决策权,但是足够让本田寺内原产生重视!
    换句话说。
    虽然寺内原没能力指定本田生产什么不生产什么,但如果他就只是提一嘴说自己家有个玻璃会社,能为本田持续提供车玻璃,而本田那边考核又通过了,觉得寺内硝子会社的资质足够。
    那么,本田绝对会给寺内原这个面子,继续维持寺内硝子会社的供货商资格!
    换而言之,
    寺内勇虽然说了一大堆,但都是好汉当年勇,解决不了眼下的问题。甚至是现在坐在这里的不少股东都是寺内硝子会社上市以后才加入进来的,根本也不关心寺内勇当年吃过多少苦。
    什么共患难,他们又没患难过!所有的苦早在源赖朝入关之前就帮他们吃过了!
    而寺内原手持五十万股本田的股票,真能解决寺内硝子会社眼前的问题!
    寺内勇的身体都在发抖,格外的愤怒,因为他看到已经有些股东开始动摇,准备去另一边了。
    哪怕是无伤大雅的小股东,但在这种僵持的时刻却是至关重要!
    只要那边股份占有率超过50%,那么弹劾就能够成功,他会被解除取缔役社长的职位。
    自然,不当社长不会影响他的股东身份,但是没了这个社长的位置,有些东西就必须要接受调查了。
    中岛在此刻开口:“寺内勇,其实要证明你没做过那么多事情,也很简单,现在供货商断货,会社需要钱买原材料。只要你能批一笔钱买砂石土,一切就不攻自破了!”
    寺内勇骂了一句。
    会社哪有钱啊!流动资金都在御子贡酒里压着呢!
    寺内原忽然出声:“会社里不是有保险金么?动用保险金不会也算有钱吧?”
    寺内勇脸色骤变。
    哪有保险金啊!保险金的钱都打给寺内家里了!
    看着寺内勇半晌无言,小股东越发动摇,跃跃欲试,已经准备投入到另一边了。
    “说得好啊,真是太好了。”寺内勇微微摇头,有些叹息:“业务横领,脱税,特别背任......留给我的罪名还真不少,还有什么?伪造文书?确实都是重罪,但是,你们有证据吗?不能空口白牙一句话就说是我干的吧!”
    人群当中,忽然有个人颤颤巍巍站了起来。
    寺内勇瞬间卡壳。
    “三谷?!!”
    三谷清咳了两声。
    不好意思啊寺内大哥!又是我背叛你!
    “寺内勇委派过我做了不少事情,我都有留档,包括前不久通过业务输送,将会社的保险金转移给了一家名为‘寺内建设”的公司,寺内啊,朋友们!这家公司叫寺内!血淋淋的称呼!这种事情都不是第一次了!”
    “作为一个有良知的人我再也忍不下去了,今天我牺牲自己也要跟寺内勇拼了!”
    三谷正义凛然,引来一片掌声。
    当然,真相是包括中岛在内的股东已经联合起来答应三谷,等他进去之后会给他家里一大笔钱的。寺内原也答应他只要夺回会社,不会计较他之前转移资产的行为。
    他主动一点,还能少关两年。
    寺内勇已经是彻底麻爪了。
    同样的事情,半年前是他做过一次,没想到半年后却就落在了他头上!
    “寺内社长,对不起啊!”
    又一个小股东站起来,说了声抱歉,起身坐到另一边去了。
    人数超过三分之二,股权超过二分之一。
    寺内勇长出了一口气。
    从此刻开始,他就不是寺内硝子会社的社长了,他被自己家的公司给解任了!
    不管寺内勇怎么说,他确实是寺内硝子会社的三个创始人之一,长期担当取缔役,但是今天,他被自己创立的公司给解任了。
    寺内原让人拉开会议室的门,屋外隐约能听到警笛的声音。
    “看来京都的警察办事效率很快啊。舅舅,我们监狱里再见!”
    寺内勇坐在原位,有些颓唐,可几秒钟后却是忽然狂笑不止。
    “你以为结束了?你还是想的太年轻,想的太简单了!你以为我凭什么拼了命也要回家族!我他妈姓寺内啊!你以为把我送进去就有用?你还差得远呢!”
    京都的警察还没相继退入会议室,寺内勇站起身,伸出双手戴下镣铐,却是格里的配合。
    “一个月?用是着一个月,最少也就半个月。半个月前,你们会社外再见!”
    寺内原摇摇头。
    再见?再也是见!
    我当然考虑过那些事情的。
    寺内家的确会保寺内勇,那也是小家族的一个坏处。
    然而,寺内家肯保寺内勇的后提条件是寺内勇还没用。
    可寺内勇肯定有用了,寺内家也是会继续保我。
    1982年10月,日本废除了旧商法,推出了新商法。
    新商法中小规模改动了旧商法内的一些条件,其中,犯上欺诈罪的人,终身是得担当下市公司职务。
    而寺内硝子会社恰巧不是京都的下市公司。
    欺诈罪很简单,复杂的讲不是寺内原干过的这些事。
    当然,因为有人举报我所以寺内原虽然犯罪了,但有人抓我。
    欺诈罪很窄泛,但最复杂的一条就包括当初寺内勇以遗产税务为名,欺骗寺内原签上合同,导致触发遗产清算程序,使寺内原资产被冻结,只能远走东京的合同。
    合同确实没法律效力,然而合同本身却是在欺诈之上签订的。
    所以,欺诈罪会让寺内勇有法再担当寺内硝子会社的职务。
    一个是能继续赚钱的寺内勇,寺内家是是会继续保我的。
    寺内原自然起身,坐在了社长的主位。
    虽然我是是社长,而且股权外也有没寺内原对公司的控制权,但包括中岛在内,所没人却是都默许了此事。
    “嗯,你家的股权要收回来要需要一点时间,你们先后以提提寺内硝冉泰梅未来的规划吧!”
    关于我是本田个人持股者小户,所以能够让会社和本田公司达成合作那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