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文学 > 都市小说 > 律师:从合法报复出轨开始! > 第356章 蔡彭:钱花得值!【二合一求月票!】
    诉书与案情存在出入......
    当这话落下的刹那,第一法庭内,众人脸色错愕,眼神中带有浓浓的震惊。
    十份谅解书、凭空分割三成肇事责任、死者家属主动认为这是精神病......
    这是...
    我盯着电脑桌右下角那根歪斜的USB线,金属接口处有层极淡的焦黑痕迹,像被什么无形的东西舔过一口。售后客服的声音还在耳机里嗡嗡响:“先生您好,感谢您选择魔导士品牌,关于您反馈的漏电问题,我们已登记工单,预计三个工作日内安排检测工程师上门……”我抬手把耳机摘了,顺手按灭手机屏幕。窗外正飘着细雨,中秋后第三天,空气里还浮着月饼馅儿甜腻的余味,混着楼下桂花树被雨水打湿后泛上来的微苦清香。
    左手无名指指尖又麻了一下,不是那种虚浮的刺痒,是沉甸甸的、带着电流感的钝痛,像有人用烧红的针尖在皮下轻轻一扎。我把它摊在桌面上——指甲盖边缘泛着不正常的青白,指腹纹路比前两天深了些,仿佛皮肤底下有什么东西在悄悄收紧。我翻出前天拍的照片:键盘右下角USB接口内侧,两根镀锡铜线裸露在外,其中一根绝缘层裂开一道细缝,露出底下暗红的铜芯,旁边塑料壳上印着一行几乎磨平的小字:DC12V/1.5A。
    不是“敲起来像敲钢板”。是它真在放电。
    我点开微信,对话框停在“魔导士官方售后群”里。昨天下午三点零七分,我发了三张图:接口特写、万用表测得的12.3V交流电压读数、还有我左手掌心被电出的一小片浅褐色灼痕。群里没人回。只有一条自动回复弹出来:“您的消息已收到,客服将在24小时内为您解答。”时间显示是昨天下午三点零八分。二十四小时?我看了眼手机右上角——今天下午四点二十一分。差三十九分钟。
    我起身去厨房倒水,路过玄关镜时顿了顿。镜子里的男人头发乱得像刚被雷劈过,眼下两团青黑压得整张脸发沉,T恤领口歪着,左耳垂上还粘着一小片没撕干净的创可贴——那是前天晚上电击后自己贴的。我伸手扯掉,耳垂底下赫然一道细长的红印,微微凸起,像条刚蜕完皮的虫子。
    水龙头哗哗响着,我盯着水流里自己晃动的倒影,突然想起上周五开庭的案子。当事人叫林晚,三十二岁,婚纱店主理人,丈夫出轨两年,证据链全靠她自己一帧一帧扒监控、翻聊天记录、蹲守停车场拍车牌。她递给我一叠打印纸时手在抖,纸页边缘被汗浸得发软:“陈律师,他们说……说这种事法院不会判净身出户,说顶多赔五万精神损失费。”我接过来,没翻,只问她:“你想要什么?”她嘴唇哆嗦了半天,最后说:“我想让他跪着擦干净我婚纱店玻璃门上的脚印。”
    那天结案,男方赔了八十三万,外加一条法院强制执行的道歉视频——他穿着家居服,在镜头前念完道歉词,背景音是我提前录好的、他和情人在酒店电梯里调情的录音。林晚签完字走出法院时没哭,只是反复摩挲着那份判决书封皮,指尖用力到发白。
    我端着水杯回到书房,把键盘推远些,离手三十厘米。屏幕右下角QQ图标跳了跳,是律所行政小张发来的消息:“陈哥,城西那个房产纠纷调解会定在明早九点,对方律师带了三个人,听说都挺横。”我回了个“收到”,手指悬在键盘上方半寸,迟迟没落下去。这动作持续了七秒。七秒后,我慢慢收回手,打开浏览器,搜索栏输入:“GB4943.1-2022 信息技术设备安全规范”。
    页面加载出来,我直接拉到附录E:抗电强度试验要求。白纸黑字写着:“对可触及零部件施加1000V交流电压,持续1分钟,漏电流不得超过0.25mA。”我盯着那串数字,喉结上下滚了滚。12V电压本不该致命,但连续七十二小时、每分钟至少三百次接触——足够让神经末梢形成条件反射式的痉挛记忆。难怪左手写字时会僵,难怪凌晨三点醒来,掌心还残留着被电击的灼热幻觉。
    手机震了一下。陌生号码,开头是021。我接起来,听筒里传来一个男声,语速很慢,像在数米粒:“陈律师?我是魔导士华东区品控主管,姓周。您那个键盘,我们复测了。”我捏着手机,没说话。“接口焊点虚焊,高压滤波电容击穿,导致直流侧电压反灌进USB信号线。”他顿了顿,“理论上,这种情况概率低于百万分之三。”
    “所以呢?”我声音很平。
    “所以公司愿意给您更换同款新品,并补偿五百元购物卡。”他说得像在宣读天气预报,“另外,为表歉意,我们附赠三年延保服务。”
    我笑了下,从抽屉里摸出一把裁纸刀,刀锋在台灯下闪出一点冷光:“周主管,您知道律师最怕什么吗?”没等他答,我继续道,“不是输官司,是怕当事人问‘为什么’的时候,我答不上来。”刀尖轻轻划过键盘F键边缘,塑料碎屑簌簌落下,“您刚才说概率低于百万分之三。那请问,如果这个‘三’,刚好落在我身上——算不算百分之百?”
    电话那头沉默了十一秒。挂断前,他声音忽然低了八度:“陈律师,我们明天上午十点,带检测报告上门。”
    我放下手机,拉开抽屉底层。那里静静躺着一个牛皮纸信封,封口没拆,正面用钢笔写着“林晚案终审补充材料”。我抽出里面一沓A4纸,最上面是份新打印的《民事起诉状》副本,案由栏赫然印着:产品责任纠纷。被告栏写着“魔导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讼请求第一条是: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
    其实没住院。但前天我去社区医院做了肌电图。报告单上“左上肢正中神经传导速度减慢”那行字,被我用红笔圈了三圈。
    雨声渐密,敲在窗玻璃上像无数细小的手指在叩门。我打开电脑,新建文档,标题栏敲下:“致魔导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公开信”。光标在末尾一闪一闪,像颗将熄未熄的星。我盯着它,想起林晚签完字转身时,裙摆扫过法院旋转门玻璃,映出她身后整面墙的国徽——金红相间,庄严沉默。
    手指悬在键盘上方,这次没抖。我缓缓按下回车键。
    文档第一行浮现出来:
    “你们卖给我的不是键盘,是一把合法的刑具。”
    第二行:
    “它不用上法庭就能让我认罪:承认自己活该被电,活该忍着麻,活该把二十万字稿子写成神经衰弱诊断书。”
    第三行停顿了足足四十秒。窗外一道惨白闪电劈开云层,瞬间照亮整间屋子。我看见墙上挂历翻到九月十八号,那行小字被雷光映得发亮:“宜嫁娶,忌诉讼。”我盯着那两个字,忽然笑出声,笑声干涩得像砂纸磨铁。
    第四行:
    “但法律没规定,受害人必须等到伤口溃烂才配喊疼。”
    第五行我删了三次。最后一次敲下去时,指尖发烫:
    “所以明天上午十点,我不在家等你们。我在市监局消保科门口,举一块手写板,上面写着:‘魔导士二代键盘,通电即刑,欢迎体验’——顺便帮你们省下广告费。”
    保存,关闭文档。我起身走到阳台,推开窗。雨丝立刻扑上来,凉而重。楼下桂花树被风吹得摇晃,细碎黄花混着雨水砸在水泥地上,洇开一小片更深的色块。我掏出烟盒,抖出一支,打火机咔哒一声,火苗窜起三寸高,映得我瞳孔里也跳着两点幽蓝。
    烟雾升起来,和雨气绞在一起,模糊了视线。我忽然想起林晚第一次来事务所那天,也是这样阴沉的天气。她坐在我对面,把包放在膝盖上,包带勒进她手腕内侧的肉里,留下两道清晰的白痕。她没哭,就一直看着我,眼睛很亮,像两簇烧到最旺时的炭火:“陈律师,您说,合法报复……到底有多合法?”
    我当时怎么答的?哦,我说:“合法到能让对方跪着念完忏悔录,还不敢告你诽谤。”
    现在风更大了,吹得我手里烟灰簌簌往下掉。我低头看着那截燃尽的烟,忽然觉得有点荒谬——一个靠文字吃饭的人,被文字的载体谋害;一个替人讨公道的律师,得先给自己讨个说法;而所谓“合法报复”,原来第一步不是取证,不是起诉,不是开庭,是先确认自己左手还能不能稳稳握住笔。
    手机又震。这次是林晚发来的微信,一张照片:她婚纱店橱窗。玻璃门擦得透亮,倒映着街道、梧桐树、还有她本人。她穿着米白色制服,站在门内侧,微微仰着头,右手抬起,食指正抵在玻璃上,仿佛在点检某处未尽的污渍。照片角落,一行小字手写体:“今日营业,脚印清零。”
    我没回。把烟按灭在窗台积水中,水汽嘶地一声腾起。转身回屋时,瞥见书桌上摊开的《民法典》第1202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书页边角卷着,墨迹被空调冷气吹得微微发潮。
    我拉开椅子坐下,重新打开那个文档。光标还在第七行末尾闪烁。我敲下第八行:
    “最后,提醒贵司一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明知商品存在缺陷仍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死亡或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第九行空着。我盯着它,直到屏幕自动进入休眠,黑暗里只剩键盘右下角那枚小小的电源指示灯,幽幽泛着绿光——像只不合时宜睁开的眼睛。
    凌晨一点十七分,我收到一条短信,来自那个021开头的号码:“陈律师,检测报告已出具。另,公司法务部建议您慎重考虑诉讼成本。毕竟……”后面跟着个句号,再无下文。
    我回过去两个字:“接着。”
    三分钟后,对方发来一张截图:魔导士官网首页,新品预告栏赫然挂着“魔导士三代·静音磁轴旗舰版”大幅海报,宣传语鲜红刺目:“彻底告别手麻!全系通过IEC62368-1国际安全认证!”
    我放大图片,点开底部小字条款。在“安全承诺”段落末尾,一行灰色字体几乎与背景融为一体:“本产品不适用于长时间高强度文字录入场景。”
    手指停在发送键上方。窗外雨势未歇,远处隐约传来救护车鸣笛声,由远及近,又渐渐淡去。我忽然想起大学刑法课老师说过的话:“所有精密设计的恶,都披着免责条款的外衣。而正义的第一步,永远是掀开那层布。”
    我按下发送键,短信内容只有八个字:
    “那就教你们什么叫场景定义。”
    发完,我关掉所有设备电源。黑暗温柔地漫上来,淹过桌角、键盘、那本摊开的《民法典》。最后,我听见自己心跳声,在寂静里一下,又一下,沉稳得像法庭木槌敲在橡木案台上。
    咚。
    咚。
    咚。
    ——和十五年前,我父亲坐在老家堂屋灯下,用老式打字机敲出第一份离婚协议书时,那声音一模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