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文学 > 其他小说 > 抠神 > 第一千六百零六章 简陋的火铳
    什长苦笑,表情干燥的像是隔夜的驴粪蛋蛋。
    “既是知道英雄你是来要杨的命的,我们这些人也从来没想过为杨稷那种人拼命,是以我一开始就跟英雄你讲过了,我们跟杨首辅不是一头的。落在英雄手里,这条命肯定已经送出去了,但万一英雄看在我老实交代的份
    上,留我一条狗命呢?反正都是死,我觉得至少可以赌一赌。”
    程煜点点头:“不得不说,你讲的有理,你也算是个聪明人了。”
    什长顿时面露微笑,似乎觉得自己这条命算是捡回来了。
    可程煜话锋一转:“我要杀的是杨稷,但却并不表示我看不惯他老子。而你,既然不是杨士奇那边的,就只能是王振那头的了。你认贼作父我都懒得过问,你认一个么得卵子的太监当爹,着实下贱的很。”
    说罢,手腕一翻,那把陌刀的寒光闪过什长的脖子,立时间,人口落地。
    什长临死前都还没反应过来,不是已经出现了生机么?怎么又突然翻脸了?
    程煜将刀身在什长的身上蹭了蹭,擦去血迹,口中喃喃:“口口声声帐篷里住的是你三千营的兄弟,可你出卖起他们来,却是没有半点的犹豫。认了个太监做爹也算了,卖友求荣你好歹迟疑一下子啊。你若有半分的迟疑,
    我说不定心一软真的就放你一条生路了。”
    既然已经知道了整个帐篷的兵力部署,留着这人也就没什么用处了。
    按照刚才那个什长所说,外围四顶帐篷内各有四人,都能超过寻常军汉把总的身手,这三千营当真不可小觑,即便不是每个人都拥有如此身手,那肯定也比寻常军队的战斗力强太多了。
    而三千营用的虽然是三千之数,但那只是建成时的兵力,之后逐渐扩张,最多的时候达到一万两千余人。这样的一支队伍,外敌来犯,怕是没有十倍以上的兵力都很难攻破京师。更何况京师有的是三大营,而不只是一个三千
    营。
    往里是东厂的六个太监,想必比那十六名三千营的兵身手更好。
    不过这都不是问题,真让程煜头疼的,其实是最里头那两个火铳手。
    明朝火器依旧是全球第一,甚至到了明末也依旧如此,若不是儒家一直不把工匠当回事,早点儿重视火器,改良枪炮,不说清兵进不进的了山海关,即便是八国联军来了,在天下火器第一的实力面前也如土鸡瓦狗一般。
    火铳威力的确不大,也就是三五十步的有效射程,差不多二十来米到头了,但也正如那个什长所言,那玩意儿是散弹啊,一打一大片,程煜也不是神仙,身手再好该受伤还是会受伤,也不知道这伤势会不会带回到现实世界当
    中。
    更让程煜惆怅的是,之前两次虚拟空间里的任务,都有医术可以兑换,这次偏偏没有,拼着受伤之后自己给自己治都行不通。
    另外还有四顶帐篷,程煜没来得及问,那名什长也没来得及说。
    不过程煜大致有数。
    根据那四顶帐篷的方位,有一顶是在两个火铳手的帐篷隔壁,毫无疑问那是杨稷的帐篷。剩下三顶,却是在另一个方向上的外围,比这边的外围四顶还要外围的多。
    从什长的表现来看,那三顶帐篷他没打算详细介绍,程煜即便问起,估计他也就是一句话带过。
    这句话,程煜大致能猜的出来。
    无非就是:那三顶帐篷里,是江西的差吏,不值一提。
    倒不是瞧不起江西的官差们,而是他们比任何人都盼着杨稷死。王振的人为了任务还得倾力抵抗,但江西那些人,当意识到来人是为了杀杨稷,必然毫无疑问的选择袖手旁观。
    或者说,他们不帮着补刀就算不错了。
    而且那些官差就只是寻常官差,他们就只是必须要跟着这支队伍上京,否则他们担心杨稷半路上就溜之大吉了。从身手和胆量等等方面,他们的确不是三千营、东厂以及神机营那些人的对手。对于程煜而言,自然就更加不值
    一提。
    说白了,就是程煜完全可以忽视掉那四顶帐篷,这边无论交手惨烈成什么样子,那边都绝不会有人插手的。
    相比起杨稷,江西那些官差也同样痛恨王振的那群鹰爪手下。
    蹲在黑夜里琢磨了半天,程煜也想不出什么太好的方式,能让他不冒任何风险的拿下那两名神机营的队长。
    算了,走一步看一步吧,既无双全法,那就一路过去。
    将陌刀背回到背后,程煜抽出了腰间的那把短刀,半矮着身形,低头朝着第一顶帐篷游去。
    悄无声息,丝滑的仿佛不像是在地面上游走,而像是一条在水中无碍游泳的鱼。
    前进途中,程煜手臂伸直,短刀的刀尖早已划破了帐篷。
    一勾手腕,帐篷横向也出现一个两尺余长的大口子,程煜抹身便钻了进去。
    其实帐篷里的人也真算是很警醒了,哪怕是在这清晨醒来前睡得最扎实的时刻,他们也都纷纷听到了帐篷被人用刀划破的声音。
    只可惜,他们的反应很快,却快不过程煜的一双腿。
    更何况,程煜的行走之状,几乎如同一条鱼儿在畅快的游泳一般。
    刀刃接连滑过两名三千营士兵的脖子,两蓬鲜血还没来得及在空中绽放,程煜的身形就又扭向了另外两人。
    那两人还没能从震惊当中做出及时的反应,大概只觉得眼前花了花,然后脖子凉了一下,眼前甚至能看见自己喷溅而出的鲜血,随后才感觉到脖子上撕裂的疼痛。
    想要呼喊出声,示意自己的同伴有敌袭,可鲜血喷涌的速度太快了,几乎在一瞬间就抽空了他们浑身的力气,以至于一句话都说不出声,咽喉里的肌肉无法响应大脑发出的指令,声带只能跟随鲜血喷溅带出的风声而鼓动。
    嘶嘶…………
    在这嘶嘶的鲜血喷溅声中,程煜已经游向了第二顶帐篷.......
    第三顶帐篷......
    连续三顶帐篷里的情形都如出一辙,程煜几乎没费任何力气,仅凭速度就带走了这十二名三千营兵士的命。
    等到了第四顶帐篷,情况终于发生了少许的变化。
    或许是空气中弥漫的血腥味已经太过浓厚,也或许是程煜身上早已被溅了太多的鲜血,以至于第四顶帐篷里的人提前醒了过来,原因赫然正是他嗅到了太多他其实并不是特别熟悉的味道。
    京师的三大营,曾经个顶个都是战场上下来的个中好手,那是在战争中选拔出来的杰出兵士,但随着时间的流逝,那些老兵一个个退出了三大营,替补他们进入的,依旧是军中选拔出来的最为优良的现役军人,但他们大多数
    却并没有接受过战争的洗礼,无论是对于战争本身,还是对于战场的残酷,又或者是对于战友的亲密之情,对于敌人的冷冽残酷,甚至对于战场上永不会消散的那种宛如铁锈一般的气息,都陌生的很。
    也正是这样的原因,前三顶帐篷的军汉才那么轻易的就死在了程煜的刀下,连一点声音都没来得及发出,就成为了他的刀下亡魂。
    可第四顶帐篷里,却有两名曾经和武家功一样的戍边战士,因为宣宗朱瞻基停止了对交趾(也即当今的越南)的战争,是以跟随大部队回朝,本又是军中的佼佼者,只是家里没有什么背景,是以只是被选进了三千营,却连个
    什长都没捞着。
    这两人是久经战阵的,对于战场上那种令所有军人都深恶痛绝,却又熟悉到就像是厨子闻到饭香一样的铁锈味。
    对于这种味道,他们二人也是久违了,但这就像是隽刻进了他们身体里的密码一样,一旦出现,就会自动唤醒一些沉睡的记忆。
    即便是在睡梦当中,这两人还是先另外两人一步,齐齐从床上翻身而起。
    随即,他们便听到了一种细若砂砾落地般的声音,两人循声望去,看到的是程煜刺破帐篷的刀尖。
    两人心有默契的个子一点头,起身蹑手蹑脚的朝着刀尖刺破帐篷的方向走去。
    警觉了是一回事,主动出击也未必就一定能订到便宜,因为他们万万想不到程煜的速度来的如此干净利索,就像是直接从天上泼下的一瓢水,兜脸而来,根本不给他们半点喘息的机会。
    两人甚至都还没来得及摸到篷布的边上,更是没能做出对敌的姿态,程煜便已经穿过那被割破的帐篷,钻了进来。
    这两名军汉的反应速度也算是相当快了,多年的战场经验,让他们的行为往往会快于他们的大脑。
    两人一个向上,一个向下,向上的伸手去抓程煜的脖子,向下的则是使出阴毒手段,竟然使出了一招猴子偷桃,目标竟然是程煜裆间......
    孰可忍孰不可忍,你们自己投靠一个没卵子的玩意儿也就算了,现在还想让老子跟你们同流合污么?
    程煜放弃了割断颈动脉这种省时省力的手段,短刀在手中一晃,正握变反握,噗嗤一声,刀尖轻易的捅进了那个使用猴子偷桃招数的家伙的心口。
    拔出时,带出了一汪心头血,但却远不如割破颈动脉来的干脆,那人吃痛出声,又惊醒了帐篷里的另外两人。
    程煜知道,这必须要速战速决了,否则,惊动了更多的人,只会让他接下去的行动越发不利。
    既然另外一个想抓自己的脖子,那就让他抓。
    程煜不但没躲,甚至还把脖子往那人手里递了递,那人却感觉十分的不真实,这么轻易的就抓住了敌人的脖子?那为何自己的同伴却没能躲过他那看似简单无比的一刀?
    手指尖微微有些迟疑,程煜靠的更近了,整个人都已经贴进了他的怀里。
    随后,那人只感觉到胸口一股大力袭来………………
    怎么说呢,这要是换成一个现代人,事后回忆起程煜这一撞,九成九都会说:卧槽我当时绝对是被卡车撞着了.......
    一个一百五六十斤的汉子,被一记肩撞撞得离地而起,这世上唯有他本人知道,他胸口的肋骨少说点断了五六根,并且很可能有些已经插进了他的肺叶子,因为他已经感觉到喉咙里出现了大量的血腥味。
    像是电影电视里那种不管受了什么伤都吐出一口鲜血的情况,其实几乎完全不会发生,哪怕是肺部被刺破了,鲜血从气管里涌出,那出来的也都是被吹成血泡泡一般的泡沫状的红色液体。
    像是他这种战场上厮杀多年的老兵,最清楚当自己感觉到极为浓烈的血腥味涌上咽喉处的时候,是一种怎样的情况。
    他知道,今天只怕他活不成了。
    但他呃思维还在继续。
    他觉得自己的身体飞了起来,完全不收地心引力的控制,但随后又仿佛被人抓住了,整个胳膊几乎要被撕裂,然后,他从向外向上飞起的姿态,骤然停顿,又被拉扯了回去。
    老兵的脑子空白了,他身体的感受还在,可大脑却已经失去了思考的能力,他不清楚,自己这短短一秒钟里,到底经历了些什么。
    双脚沾不了地,他被高高的举着。
    他想反抗,或者至少做点儿什么。
    但他什么都做不了,他根本连一根手指头都动不了。
    程煜举着他,走向剩下两名三千营的士兵,然后,把他扔了出去,砸向那两名士兵。
    他看到,杀死自己的那个人,把自己扔出去之后,竟然紧贴着自己的身体,每一步都跟着自己,仿佛黏在了自己的身体之上,当自己砸到那两名同伴的时候,那人手中的短刃也出手了。
    两抹血光,是他看到这个世界的最后一道颜色。
    他走的并不孤单,因为被他砸倒的那两个人,几乎跟他死在同一秒内。
    这次隔的太近,那两人的鲜血喷了程煜一脸。
    程煜抹了一把,手中持刀,强横无礼的刺穿了帐篷,扑向早已盘算好的方向。
    这一趟,程煜的速度更快,不留任何余地。
    因为他知道,这第四顶帐篷里发生的事情超出了预期,发出了本不该发出的动静,如果那六个太监真如什长所言,是高手,是至少比他这个精锐要高的高手,那么此刻至少应该已经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冲进第一顶帐篷的时候,程煜呆了呆,帐篷里的确有两个太监,但是他们却没有做出任何准备。
    没有打算攻击程煜,甚至连防御也没有一点,就那么四仰八叉的睡在帐篷里的矮榻之上。两人的腿甚至还交缠着,其中一人把自己一整根大腿都挂在了另一人的腰间。
    唔,怎么说呢,很恶心。
    帐篷里一片狼藉凌乱,地上好几个歪倒的酒坛子,小桌上还摆放着用油纸包着的没吃完的烧鸡牛肉等等食物......
    所以,是因为太监们如今有王振这个后台,所以比起三千营的那帮人更加肆无忌惮。三千营的人至少知道军务在身,酒是不敢喝的,哪怕喝点儿也一定是浅尝辄止。
    可这帮太监就顾不了那么多了,在皇宫里肯定不敢如此放荡形骸,好容易有机会出来,那还不好好的吃点喝点?就差没找两个......唔,他们这德行,找女的未必合适,找男的就更加不合适了,还是别找人来伺候的好。
    于是,在无语之中,程煜轻易的割断了这两个家伙的颈动脉。
    鲜血喷溅出来的那一瞬间,这俩人显然都醒了过来,但是,就如同前几个帐篷里的人一样,他们很想拼尽自己最后的力气,至少通知一下其他人,可浑身的力气被抽空的太快,话到声带处,肌肉已经无法再有任何动作。
    只能无声的死去,感受鲜血流尽后身体迅速变凉。
    让程煜万万没想到的,是连续三顶帐篷都是如此,只不过,后两顶帐篷里,没有那么凌乱而已。
    真正能被称之为杯盘狼藉的,只有第一顶帐篷,后两顶帐篷里,也有些酒菜,但都显得极为克制。只是,看到躺在矮榻上呼呼大睡的太监们,就会觉得他们也并没有半分的克制。
    之所以如此,大概是因为这六个太监是聚众在第一顶帐篷里喝的酒吧,酒过三巡,七八分醉了,才各自散去,回到自己的帐篷里休息。临走的时候带走了些酒菜,所以,显得后两顶帐篷整洁许多,但人却都是一样四仰八叉。
    顺利的割破了两名太监的颈动脉,到了最后那顶帐篷的时候,程煜没有立刻杀死那两人,而是准备将这俩人当成肉盾,走向那两个火铳手居住的帐篷。
    那是保护杨的最后一道防线了。
    神机营在三大营里,地位也是相当高的,许多勋贵子弟即便知道给个铳给自己,连个鸟他们都打不中,但他们依旧想进神机营里混一份差事。反正还有传递火铳和装填弹药的成员么,只要能穿上神机营的衣服,走在京师的大
    街小巷上,那就是无上的殊荣。只要是大明子民,谁不知道神机营是天子家里最为倚重的部队?
    但即便如此,在如今宦官干政的年代,王振的一句话,远比当朝首辅有用的多,作为嫡系的东厂(之前说是西厂有误,西厂要到成化年间才成立,抱歉),早已被王振作为自己的私人力量。
    东厂的权力本就大过锦衣卫,只不过不常在民间走动,但在京师,那绝对是百官百姓人人闻之胆寒的特务机构。现如今王振当权,东厂更是跋扈专横,近乎到了人人闻之色变的地步,哪怕是神机营的人,也不敢轻易射杀东厂
    番子。
    可就当程煜准备将这两个太监一手一个举着出去的时候,却意外的发现其中一名太监的身子底下,仿佛有个枪管子模样的东西。
    推开那名太监,程煜一把抓住了那根枪管,抽出来一看,还真是一把火铳。
    只是,这火铳,也简陋的有点过分了,看起来就像是两根铁管子被焊接在了一起,中间是实心的,前边的铳管,用来装填火药和最后装入金属弹或者铸铁块,算是药室和前膛。后边的铁管子要短些,叫做尾銎,是用来给火铳
    装把子的地方,就像是铁铲、斧头之类的工具要留个金属孔套,专门用来插入木棍作为把手用的。
    在药室的位置,有个小孔,根据塔城程煜的记忆,这玩意儿是先把火药装填进药室,同时在这个小孔里插入引线,然后再装入各种弹,没有后世的霰弹枪那么多小铁珠子,这个年代也就装进去三五个铸铁块,然后装上大把,
    将其夹在腋下,稳当之后点燃引线,从而击发火铳,将那几个铸铁块射出去。
    三十步内还是很好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