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文学 > 网游小说 > 诸天影视从四合院开始 > 第七章 蒋家的一地鸡毛
    接下来的几天,蒋家像一口被架在烈火上的高压锅,锅盖被蒸汽顶得嗡嗡作响,随时都有爆炸的可能。
    事情的起因是戴茵回家翻了保险柜,复兴路老洋楼的房产证果然不见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张浦发银行的抵押...
    王捷三拨算盘的手没停,可那节奏变了——原来匀称的“噼啪”声忽然顿了半拍,又猛地快了两下,像心跳漏了一拍后骤然加速。他抬眼,眼角的褶子堆得更深了些,但眼神却亮得惊人:“奎哥,这话从你嘴里说出来……不是找我帮忙,是给我递刀。”
    刘奎没笑,只是把烟灰轻轻弹进桌角的搪瓷缸里,缸底积着薄薄一层灰,泛着陈年的黄。“三儿,你记不记得四三年冬天,你娘病重,药铺不肯赊账,是你蹲在警察厅后巷等我下班,我替你垫了十二块大洋?”
    王捷三手一抖,算盘珠子崩开一颗,“啪”地砸在青砖地上,滚到刘奎脚边。他没去捡,只盯着那颗珠子,声音低下去:“记得。那会儿你还是伪满警察厅的股长,我是个卖烧饼的,你敢沾这脏水,是拿命在赌。”
    “现在轮到你赌了。”刘奎往前倾身,肘撑在账桌上,压低嗓音,“姜鹏飞不是来哈城做生意的,他是来点火的。一把火烧起来,道外这条街、你这间客栈、你媳妇刚怀上的第三胎——全得成灰。”
    王捷三喉结上下动了动,终于伸手把那颗算盘珠子捡了起来,攥在掌心,指节发白。他沉默良久,才缓缓开口:“他今晚就到。坐晚八点的火车,专列,有宪兵护送。他喜欢在天字一号房喝二锅头,配猪头肉,酒过三巡,话就多了。”
    刘奎点点头,从怀里掏出一张叠得方正的纸,推过去:“这是名单,八个联络点,四个军火藏匿处,还有他贴身副官的作息。你不用记,烧了它。饭局定在明晚七点,你做东,我在场陪酒。菜要丰盛,酒要烈,他喝得越高兴,咱们动手越容易。”
    王捷三没碰那张纸,只盯着刘奎的眼睛:“奎哥,你得告诉我,这一回,背后站着的是谁?”
    刘奎没答,只从衣袋里摸出一枚铜钱——边缘磨得发亮,中间穿孔处沁着暗红锈迹。他把它按在账本上,轻轻一旋。
    王捷三瞳孔骤然收缩。
    那是伪满警察厅旧日的“血契钱”,当年东北抗联地下交通站用它验身份:正面刻“尚”字,背面凿“乙”字,取自“老尚”与“周乙”的暗号。十年前,通化暴动前夜,刘奎就是用这枚钱,在鸭绿江边接应过两个浑身是血的伤员——其中一人断了左臂,另一人胸口缠着渗血的绷带,却死死抱着一只油布包,里面是三份绝密电报。
    那两人活下来了。而王捷三当时就在渡口守船,亲眼看见刘奎把最后一支青霉素塞进伤员嘴里,自己却吞下三颗止痛片,牙龈咬出血都没哼一声。
    账房里静得能听见算盘珠子在木匣里微微震颤。窗外一只麻雀扑棱棱撞上窗棂,又飞走了。
    王捷三终于伸手,拿起那张纸,凑近油灯。火苗“呼”地蹿高,舔舐纸角,焦黑迅速蔓延。他没吹,也没抖,就那么看着它燃尽,灰烬簌簌落在账本“癸未年腊月”的墨字上,像一场无声的雪。
    “明晚七点。”他沙哑道,“天字一号,我备好‘金钩钓鳖’——三斤重的老鳖炖足六个钟头,加五钱鹿茸、二钱当归,最后淋一勺烧刀子。他最爱这口,说喝完浑身冒火,能跟阎王爷掰手腕。”
    刘奎起身,拍拍他肩膀:“鳖肉要剁碎,骨头剔干净。别让他硌着牙。”
    王捷三咧嘴一笑,露出被烟熏黄的牙:“奎哥放心,我连鳖壳都碾成粉,掺进酒坛底——他喝的是酒,咽的是命。”
    当晚,叶晨没回家。他坐在警察厅档案室最里间,一盏绿罩台灯照着半张脸。桌上摊着三份材料:一份是姜鹏飞在华北制造潘家峪惨案的原始卷宗影印件,纸页泛黄,血迹已成褐色;一份是东北行营督察处近期调令,赫然写着“姜鹏飞部暂隶李维恭主任直辖”;第三份最薄,只有一页,印着几行铅字——《哈城晚报》明日头版预告:《滨江省副高官李兆林先生将于明日上午九时,在中央大街中苏友好协会礼堂发表重要演讲》。
    叶晨用钢笔尖在“李兆林”三个字上点了三点,墨点如血。
    他忽然想起三天前那个清晨。李兆林站在霍尔瓦特大街的梧桐树下,风掀动他洗得发白的大衣下摆。他接过叶晨递来的牛皮纸信封,没急着拆,只抬头望了望灰蒙蒙的天,忽然说:“小周同志,你们这些搞情报的,眼睛比鹰还尖,心却比棉絮还软。那天在水道街,你让我上车前,特意绕到路边买了两包大前门——知道为什么吗?”
    叶晨当时摇头。
    李兆林笑着把烟揣进兜里:“因为你知道我戒了二十年的烟,今天却破了例。你怕我路上紧张,怕我手抖,怕我进了那扇铁门就再也出不来。可你没说破,只把烟给我,像递一杯温水。”
    那时叶晨怔住了。原来最锋利的刀,从来不是悬在头顶的铡刀,而是递到手里的这杯水。
    档案室的挂钟敲了十一下。叶晨合上卷宗,起身时带倒了椅子。他弯腰扶正,指尖拂过椅背一道浅浅的刻痕——那是去年冬天,顾秋妍陪他加班到深夜,用发卡偷偷刻下的“YQY”三个字母,底下还画了朵歪歪扭扭的小花。
    他没擦掉。
    次日傍晚,天泰栈客栈的灯笼刚点亮。红纸糊的圆灯笼在风里轻晃,光晕染得青石板路像浸了血。
    天字一号房里,姜鹏飞已经落座。他脱了军装外套,只穿灰绸衬衫,袖口挽到小臂,露出结实的肌肉和一道蜈蚣似的旧疤。桌上摆着琥珀色的酒液,蒸腾着辛辣热气。他正用指甲剔着牙缝里的一丝肉丝,听见敲门声,头也不抬:“进来。”
    王捷三推门,身后跟着刘奎。他脸上堆着笑,手里托着个紫檀木盘,上面盖着绣金线的红绸:“姜军座,今儿这‘金钩钓鳖’,我亲手盯着火候,绝不敢怠慢!”
    姜鹏飞抬眼扫了刘奎一下,目光在他警服领章上停了半秒,鼻腔里哼出一声:“哦?新来的?”
    刘奎没说话,只微微颔首,侧身让王捷三把木盘放在桌上。红绸掀开,陶瓮揭开,一股浓烈药香混着酒气直冲脑门。姜鹏飞深深吸了一口气,眼睛眯了起来:“好东西!比长春那些老家伙窖的还地道!”
    王捷三亲自执壶,斟满三杯。酒液入杯时发出沉闷的“咕咚”声,像心脏搏动。
    第一杯,姜鹏飞仰脖灌下,喉结滚动如石子坠井。他抹了把嘴,突然问:“刘队长,在警察厅干几年了?”
    刘奎举杯:“七年零四个月。”
    “哦?”姜鹏飞挑眉,“那该见过周乙周科长吧?听说他本事大得很,日本人投降前,伪满警察厅的案子,十桩有八桩是他经手。”
    王捷三手一抖,酒液泼出半滴。刘奎却神色不动,只将杯中酒缓缓饮尽:“周科长?他眼下在整理旧档,忙得很。不过昨儿他还念叨军座您呢——说您当年在讲武堂的操典,如今哈城警校还当教材用。”
    姜鹏飞哈哈大笑,笑声震得窗棂嗡嗡作响。他抄起筷子,夹起一块酱色鳖肉塞进嘴里,用力嚼着,腮帮子鼓起硬邦邦的弧度:“周乙?那小子倒有些眼力!不像某些人,连老子手底下几个营长叫什么名儿都报不全!”他忽然放下筷子,盯着刘奎,“听说你跟王老板是发小?”
    刘奎点头:“光屁股一起长大的。”
    “那好。”姜鹏飞从内袋掏出一张折叠的纸,啪地拍在桌上,“明天上午九点,中央大街礼堂,我要听李兆林讲什么‘和平建国’。你带三十个可靠弟兄,守住前后门——记住,别惊扰老百姓,但凡有个戴眼镜、拎公文包、往主席台多看两眼的,直接请出去。明白?”
    刘奎垂眸,目光掠过那张纸——右下角印着模糊的“东北行营督察处”红章。他伸手去接,指尖却故意蹭过姜鹏飞搁在桌沿的手腕。那里戴着一块劳力士,表带下隐约露出半截褪色的蓝布袖口——正是伪满第七军管区少将制服的衬里布料。
    就是这一蹭。
    姜鹏飞毫无察觉,王捷三却猛地咳嗽起来,转身去柜子里翻茶壶。刘奎趁机将一张薄如蝉翼的锡箔纸片,悄然捻进姜鹏飞刚喝空的酒杯底部。
    锡箔遇热即融,无声无息渗入陶瓮残酒。
    第三杯酒斟满时,姜鹏飞额角渗出了细汗。他抬手擦了擦,抱怨道:“这酒劲儿……怎么比往常大?”
    王捷三赶紧赔笑:“加了鹿茸,补气的!”
    刘奎端起酒杯,杯沿轻碰姜鹏飞的杯壁:“军座,敬您——旗开得胜,马到成功。”
    姜鹏飞大笑,再次仰头。酒液滑入咽喉的瞬间,他忽然皱眉:“这味道……有点怪?”
    话音未落,他身体猛地一僵,手指痉挛般抠住桌沿,指关节泛出青白。喉咙里发出“咯咯”怪响,像破风箱在抽气。他想站起来,膝盖却一软,重重砸在青砖地上,震得烛火狂跳。
    王捷三失声尖叫:“军座!来人啊——”
    门外 instantly 响起杂沓脚步声。刘奎一个箭步上前,单膝压住姜鹏飞后背,右手闪电般探入他口腔——不是救人,而是狠狠抠住舌根!姜鹏飞双眼暴凸,涎水混着血丝从嘴角溢出,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这时,房门被踹开。五六个便衣冲进来,动作迅捷如豹。有人反剪姜鹏飞双臂,有人用麻绳捆住他脚踝,还有人迅速撕开他衬衫,将一块冰凉的金属片按在他左胸——那是心电图仪的电极。
    刘奎直起身,掏出怀表看了眼时间:“十七秒。比预估快三秒。”
    王捷三瘫坐在地,浑身筛糠般抖着,却死死盯着姜鹏飞剧烈起伏的胸口,嘶声道:“他……他没死?”
    “当然没死。”刘奎从口袋掏出一个小玻璃瓶,里面是淡蓝色液体,“阿托品,解有机磷中毒的。姜军座喝的不是酒,是掺了神经性毒剂的‘醉魂汤’——王老板的祖传秘方,专治不听话的客人。”
    王捷三猛地抬头,脸上涕泪横流,却咧开一个骇人的笑:“好!好!这方子……是我爹留给我的!他说过,总有一天,得用在汉奸身上!”
    窗外,哈城的暮色正一寸寸沉入墨色。远处传来隐约的汽笛声,悠长,苍凉,像一声穿越十四年的叹息。
    叶晨站在警察厅楼顶天台,望着道外方向腾起的一缕青烟——那是天泰栈后厨灶膛里未熄的余烬,在晚风里明明灭灭。
    他没回头,只听见身后脚步声停在门口。
    顾秋妍的声音轻轻响起:“莎莎睡了,我给她讲了水道街的故事。她说明天要去兆林街买糖葫芦,说要插在李叔叔的纪念碑上。”
    叶晨终于转过身。夜风吹起他额前碎发,露出一双沉静如深潭的眼睛:“秋妍,明天上午九点,你带莎莎去中央大街。别靠近礼堂,就在街对面梧桐树下等我。”
    顾秋妍没问为什么,只从包里取出一只小小的锡制哨子——哨身刻着细密藤蔓,顶端嵌着半粒琥珀,里面凝固着一星暗红,像凝固的血。
    她把它放在叶晨掌心:“莎莎说,这是她的‘小喇叭’。她说爸爸吹响它的时候,坏人都会捂耳朵。”
    叶晨握紧哨子,冰凉的金属贴着掌纹,仿佛握住了一小块燃烧的炭。
    远处,第一颗星亮了起来。松花江上,最后一块浮冰正缓缓裂开,清冽的水声,顺着风,飘进这座刚刚苏醒的城市。